所需材料: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复印件(一式四份)。 《关于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批复》(一份)。 必须提供自有资金(即现有企业提取的设备折旧资金、税后利润等)的证明(一式四份)。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申请免税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清单(一式四份)。 进口设备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化工及危险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还需提供物环境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等(一式四份)。 投资项目能源消耗达到或超过每次规定标准的,需提供能源消耗评估报告(一式四份)。 需报国家发改委确认的限上投资项目,必须提供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格机构编制的《关于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五份)。